1、職業衛生管理防治對策及建議
(1)用人單位應充分重視本報告中所存在的不符合項,積極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改善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
(2)用人單位應定期檢查和維護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設施等,做好記錄,并將記錄妥善保存。
(3)用人單位必須督促、教育和指導作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而作業人員自身也需要加強防護意識,在作業前必須要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4)用人單位應完善應急救援設施和人員,注重應急演練,并根據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對應急救援預案及時進行完善。定期對應急救援物資進行檢查,對人員的應急能力加強培訓,以保證事故發生時,應急救援物資的完好有效和應急力量的有效。
(5)用人單位應對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進行重點監督,并定期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
(6)用人單位應適當縮短作業人員在作業環境中的暴露時間,合理安排作業與休息時間,降低勞動強度,對接觸毒物和噪聲作業的人員也可實行工種輪換制。
(7)用人單位應定期組織接害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安排其從事禁忌范圍的工作。
(8)用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并在操作規程中完善職業衛生防護的內容,同時要求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中的內容進行作業,進而減少或避免職業病的發生。
(9)用人單位應對作業場所內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牌和職業病危害告知卡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保證其齊全和完整。
(10)用人單位應加強作業人員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從業人員遵守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崗位操作規程。
(11)用人單位應按相關要求統計、整理職業衛生管理和職業健康監護的相關資料,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隨時更新和添加檔案內的資料。
2、毒物的防治對策及建議
(1)接觸毒物的作業要確保在通風條件良好的情況下進行作業,作業時嚴格按照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用人單位應加強作業人員的個人防護,使人體少受或不受毒物的影響,常用的防護用品有防護手套和防毒口罩等。
(3)加強健康監護:對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人員進行定期檢查,以早期發現隱患。對于嚴重的人員可以安排調離崗位。
3、噪聲的防治對策及建議
(1)控制噪聲源:在設備的設計、制造過程中,盡力采取消聲減振措施,使噪聲、振動降低到對人體無害的水平,這是降低噪聲的根本辦法。另外還可從建筑工程設施方面采取措施,如建立消音墻、防噪屏障等,進而消除或減少噪聲和振動的傳播。
(2)嚴格執行噪聲衛生標準:當作業人員所接觸的噪聲強度的等效聲級超過85dB(A),而采用工程技術治理手段仍無法達到要求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縮短作業人員的接觸時間,并采取適宜的個人防護措施,如配備合適的防噪聲耳塞,使作業人員所接觸的噪聲強度的等效聲級不超過85dB(A)。
(3)加強健康監護:對上崗前的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檢出職業禁忌證,對聽覺系統、中樞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有疾患的人員可以安排在遠離噪聲的崗位工作;對在崗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以早期發現聽力損傷人員。 |